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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通知

    2012-11-25 23:55:17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关于上报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通知

 

各学院(部):
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,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,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,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,学校决定开展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广泛动员、精心组织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动员、精心组织,鼓励和支持有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全校性选修课。要通过正确引导、集体论证和科学管理等举措,调动教师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积极性,不断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数量与质量,为广大学生提供充足的优质课程资源。
    二、全校性选修课开设要求
1.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内容应丰富多样,应具有时代性、综合性、科学性和实用性。有助于增强学生的人文、艺术和科学文化等综合素质;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和动手能力,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;有助于学生了解跨学科、交叉学科和综合学科的发展及前沿动态,扩大学生的知识视野。
2.全校性选修课每门课程的学分限定在1-1.5之间。
3.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库中没有的课程属新开设课程,申报新开设课程需要填写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审批用)》。全校教师可选择开设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库中的课程,填写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备案用)》即可。
三、全校性选修课申报程序
(一)教师申请
申请教师提出申请,申请时需填写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审批用)》或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备案用)》,申请开课的非专任教师(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)还需填写《非专任教师开课申请表》。
(二)学院审核
教师所在教研室组织申请教师试讲活动,教研室主任认真整理试讲评述;学院审查课程教学大纲、讲稿、课件、教案和教材信息等相关教学资料,并在申请表填写学院意见。
(三)学校审核
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新开设的课程进行评审,通过评审后录入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库,并向全校公布。
(四)材料上交
1.上交材料:各学院需统一提交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审批用)》、《青岛农业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备案用)》、《非专任教师开课申请表》、课程教学大纲、讲义、教案和教材信息等相关教学资料的纸质版以及PPT课件、课程教学大纲的电子版材料。纸质文本报送至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科(G区203),电子版发送至jennetjackson@163.com。
2.材料上交时间:2012年月11月21日前。
3.注意事项:通过学院审核的材料需要所在部门的领导审核、盖章。
 
联系人:吴书光     联系电话:88030403
附件1:全校性选修课课程库.xls
附件2: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审批用).doc
附件3: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(备案用).doc
附件4:非专任教师开课申请表.doc
附件5:课程教学大纲格式.doc
 
 
 
教务处
2012年11月12日
 
附件下载:关于上报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全校性选修课的通知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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