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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3年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2013-05-05 12:44:15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各学院:
    依据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校内转专业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规定)(青农大校字[2010]106)的文件精神,转专业工作即将进行,为了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总体要求:要坚持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严格遵守“规定”的要求,按照制定的程序和时间表,扎实推进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。
    二、学生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,严把政策关,根据“规定”对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和相关条件等进行认真的审核,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在相应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选择专业。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。
    三、接收学生的学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态度,要认真接待学生和家长的咨询。接收学院可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、道德品质、兴趣特长等各方面因素,择优选拔接收。接收学院要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专业学习规划,确保学生高质量地完成学业。
    四、主要步骤
    1.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填写《青岛农业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》(可在教务信息网“文档下载”中下载)一式两份,学生将申请表按规定填写签字后,按时交所在学院。
    2.学院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严格审核,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按附件4格式要求进行汇总,申请表和汇总表上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,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jwchu@qau.edu.cn。
    3.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查,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申请表分别转到接收学院。
    4.各接收学院接到学生申请表后,按照考核程序,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,考核结果按附件5格式汇总报送教务处。并将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jwchu@qau.edu.cn。
    5.教务处将相关学院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审核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,在教务信息网公布予以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    五、时间安排 
时间安排
5月8日至14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申请并审查签署意见
5月17日前学院将本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
5月21日前教务处将初步审查后的申请表分转到接收学院
5月27日前接收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审查
5月30日接收学院将考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

教务处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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