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、科研、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评选范围为全院在职教师。
二、评选的基本条件
(一)教学能手
1.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模范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为人师表。
2.师德高尚,事业心强,治学严谨,富有协作精神。
3.教学效果好,学生评价优秀,能做到教书育人。
4.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,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做出了一定成绩。
5.主持或参加教改项目,在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。
6.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较为突出。
(二)科研标兵
1.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模范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为人师表。
2.科研工作踏实,治学严谨,出色完成各项科研任务,科研成果突出。
3.学术水平需达到以下6项要求之一:
(1)自2012年4月至申报之日,至少有1篇以上第一位作者研究论文被SCI、SSCI、EI索引检索或在一级学报发表或有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,(需提供原件,I需出示SCI、SSCI、E图书馆检索证明)。
(2)公开出版过个人学术著作1部。
(3)有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。
(4)主持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。
(5)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成果1项或取得新品种专利1个。
(6)校企合作成绩突出、技术推广和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,获得横向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。
(三)育人标兵
1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。
2、政治素质高,思想品德好,作风正派,求真务实,能以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。
3、因人而教,有自己独特的教育管理手段和方法。
4、热心学生工作,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,有爱心、有耐心、有责任心,师生关系和谐。
5、工作踏实、积极肯干、深入细致,具有开拓精神,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理论学习、校园文化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,在帮助学生解决生活、学习、心理健康问题等方面具体问题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,深受学生的爱戴。教工党员联系帮扶所指定的学习困难学生,学习成绩进步明显。
6、担任班主任所带班级无重大伤亡、打群架、聚众游行、参与传销等重大事故发生,无留级、退学和舞弊现象的发生。
三、评选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组长由院长担任,成员由学院班子成员、教授委员会人员、专业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组成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根据评选标准以教研室为单位推荐院级教学能手、科研标兵、育人标兵候选人,并上报推荐表。
(二)教学能手、科研标兵、育人标兵由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课、召开座谈会、民主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、科研成果及德才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查、公示后确定。
五、评选数额
教学能手、科研标兵、育人标兵各评选2名。
六、奖励办法
教学能手、科研标兵、育人标兵由学院进行表彰奖励。
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
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